请病假条的总体原则
1、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,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
2、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,同时在病历、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,以备核对;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 加盖公章方才有效。
3、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,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,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。
4、住院病人出院后,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,可一次休假3-6个月。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、签名,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,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。
我们通常所说的病假条,是指临床医师出具的“疾病诊断证明书”。别看一张小小的病假条,这是医疗机构出具给患者或其家属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,医疗诊断证明的效力主要用作司法鉴定、因病休假、办理病退、工伤认定、残疾鉴定、申请生育指标、保险索赔等依据。
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基本内容:患者姓名、年龄、性别、门诊号/住院号;诊断名称;病情介绍(接诊时间、主诉、诊疗经过,疗效、目前状况等出院病人还应注明出院时间);医生建议(指后续措施,病休、康复建议等);医生签名和开具日期。
医院诊断证明
患者姓名 ,性别 ,年龄 岁,于 年 月 日,经诊断为 (症状),建议服用适当后须适当在家休息。
签章
XX医院
年 月日